新竹方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,與受害人面交後騙取1250萬元,卻未獲得任何分潤即遭逮捕。法院判決其需全額賠償受害人損失,並處以兩年半徒刑。
🔍 防詐解析
此案例顯示詐騙集團利用「車手」角色,透過線下現金面交方式,將詐騙所得轉洗至人頭帳戶,以規避金管單位查緝。受害人往往因缺乏防範意識,輕易與陌生人進行大額現金交易,導致財產嚴重受損。車手雖未分得贓款,仍須承擔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,凸顯參與洗錢的嚴重後果。
🚩 紅旗特徵
- •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卻分文未得
- •與陌生人進行現金面交
- •參與非法資金轉洗行為
關鍵字
車手詐騙集團面交全額賠償人頭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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