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籍鄭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,加入詐團擔任提款車手,短短5天在彰化多個鄉鎮市ATM提領贓款近98萬元,造成18人受害。彰化地院審理後依犯三人以上加重詐欺罪判刑,檢方具體求刑20年。
🔍 防詐解析
此案例顯示詐騙集團利用外籍人士以觀光簽證入境,迅速將其發展為「車手」,負責在ATM機上快速提領贓款以掩飾資金流向。這種手法利用跨境身份差異增加偵查難度,並透過分散提款地點來規避銀行監控機制。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是單純提款,卻不知自己可能成為洗錢鏈條中的關鍵環節,導致資金無法追回。
🚩 紅旗特徵
- •以觀光名義入境卻從事非法活動
- •短時間內在多個地點頻繁提領贓款
- •涉及跨境犯罪集團運作
關鍵字
車手提款詐團洗錢馬來西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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