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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一名男子因提供人頭帳戶遭詐團濫用匯款而被起訴,他聲稱提款卡被偷卻遭法院駁回。此案凸顯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進行洗錢的常見手法,以及被告試圖逃避刑責的狡辯行為。
詐騙集團利用包裹夾藏提款卡與密碼,企圖誘騙不知情民眾成為人頭帳戶。幸經員警巡邏查覺並攔截,成功阻止該男子淪為洗錢工具。此案例凸顯「假寄真送」手法在組織性洗錢中的應用。
前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庭因債務問題,利用假日兼差擔任詐騙集團「收簿手」,負責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。此案件涉及利用公務員身份掩護進行洗錢活動,最終遭起訴免職並判刑。
詐騙集團成員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與被害人建立感情,假稱夫妻關係,誘騙被害人將提款卡寄出,進而利用帳戶進行詐騙匯款。本案造成被害人損失43萬元,法院二審最終判決被害人需全額賠償,凸顯網戀交友風險。
新竹陳姓貴婦接獲假冒檢警電話,謊稱其身分證遭冒用,誘騙她將提款卡交給冒牌專員。受害者信以為真,導致存款一千八百多萬全數遭盜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