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方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,在竹市關新里與上家進行三次面交,涉及金額高達1250萬元,卻因未拿到分贓酬勞而被警方逮捕。法院判決其有期徒刑2年半,並需對受害人進行附帶民事賠償。此案例凸顯參與洗錢活動的高風險與法律後果。
🔍 防詐解析
詐騙集團利用「車手」角色,透過線下現金面交的方式,將詐騙所得的贓款進行洗白,以規避金融監管與追蹤。此案例中,詐騙集團內部甚至出現分贓不均的糾紛,導致車手被警方鎖定,顯示其運作模式極不穩定且充滿風險。一般人常誤以為只是「幫忙轉帳」或「拿點小錢」,卻不知這已觸犯洗錢防制法,且可能面臨刑事重罰與巨額賠償。民眾應警惕任何「高報酬、低門檻」的現金交易誘惑,切勿因小利而成為犯罪集團的棋子。
🚩 紅旗特徵
- •參與不明來源的現金面交活動
- •被承諾高額酬勞卻未實際獲得
- •涉及大額資金轉移且無正當職業背景
關鍵字
詐騙集團車手洗錢面交民事賠償人頭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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